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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5次被家暴才分手 媒体:把家暴扼杀在"第一次"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良贤

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努力把家暴扼杀在“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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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家暴了,过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梦里,关于家暴的一切,我必须说出来!”11月25日,知名仿妆博主宇芽发布一则长达12分钟的视频,讲述自己多次被前男友家暴一事,迅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6日,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局和重庆市妇联均介入调查此事。

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定“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第20周年,网红博主宇芽选择在这一天公开曝光自己被前男友家暴的事实,很大程度上是受了“反家暴日”活动的影响。而她身为网红博主的身份,也让此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被称为“家庭癌症”的家暴问题,再次成为一个备受瞩目的公共议题。

客观而言,在反家暴的道路上,我们一直没有放弃努力。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今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预防、处置家庭暴力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也开始实施。不管是有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还是社会舆论的引导和关注,相比之前都有了不小的进步。

应该说,这些努力对减少家暴案件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对现实也不能过于乐观。就全国范围内来看,家暴现象仍旧属于高发、频发的范畴,只不过在多数情况下,可能因为没有酿成严重的后果,或者是被家暴者不具有像网红博主宇芽一样的公众人物的身份,所以才没有被曝光,没有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

关于如何反家暴,今天不妨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很多人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那就是家暴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会有无数次,所以有人说,家暴的“第一次”就等于是“无数次”。这是否经过了科学的调查和研究,尚不得而知,但作为不少女性的一种惨痛的生活经验,它显然还是有较大的可信度。所以才有人说,遏制家暴,关键就是把家暴扼杀在第一次,不给施暴者以第二次施暴的机会,否则就会有第三次、第四次……

不少人对家暴的认识存在误区。除了受“家丑不可外扬”传统理念的影响,有人认为没有结婚,只是男女朋友或同居的关系,就不算是家暴;还有人觉得男女已经离婚了,但是在离婚不离家等特殊状态下发生的家暴,也不算是家暴。实际上,以上种种都属于家暴的范畴,所以只要自己遭遇了家暴,就要拿起法律武器,或者是向有关部门求助。

据宇芽介绍,2018年9月她和前男友正式在一起,半年后她第一次被家暴。在那之后,宇芽先后4次被家暴,直到2019年8月29日,第5次家暴,宇芽选择分手。如果她在遭遇第一次家暴之后就曝光或公开求助,她就不会遭受后面的四次家暴。而第一次被家暴就求助,不管两人是重归于好,还是分道扬镳,对施暴者都会带来惩戒和教训,都会让受害人不会遭受更多侵害。

所以说,我们要努力把家暴扼杀在“第一次”,不给它“第二次”的机会。而在受害人寻求帮助之后,妇联、社区机构、公益组织、公安机关、法院等都要及时介入,依法履行职能和责任,合力严惩施暴者,尽最大努力保护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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