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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虎”获刑:邓恢林15年龚道安无期,均是孙力军团伙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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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方都市报 广东

孙力军团伙中两“警虎”——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与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今日均被一审宣判:邓恢林敛财4267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龚道安敛财7343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9月21日上午,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邓恢林受贿一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龚道安受贿一案。

值得注意的是,邓恢林和龚道安均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之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作的反腐专题片《零容忍》,曾披露邓恢林和龚道安热衷政治投机,攀附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加入孙力军团伙,得以走上副省级高位,并最终相继落马的内幕。

邓恢林受贿案宣判。据央视客户端

龚道安受贿案宣判。据央视客户端

两个“警虎”同期落马,同期受审,同日被判刑

邓恢林和龚道安分别在2020年6月和8月相隔两个月落马。2021年9月,邓恢林和龚道安均在河北受审,9月1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邓恢林受贿一案,9月1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龚道安受贿一案;而今两人同日被判刑。

据保定中院和唐山中院审理查明的情况,邓恢林和龚道安受贿时间跨度均在21年左右。

邓恢林受贿自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龚道安受贿自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7343万余元,皆是从副处级岗位一路贪至副省级。

邓恢林最早在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任上开始贪腐,龚道安最早在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上开始贪腐,开始受贿时一个不满34岁,一个才35岁。

邓恢林在2020年6月14日任上被查前5个月,仍在大肆收“黑钱”;而龚道安在2020年8月18日任上被查前一个月,还有受贿行为。

二人被查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来受贿。法院审理查明,邓恢林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特殊号段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龚道安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办理、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来收受财物。

从法院判决来看,二人均有从重和从轻处罚的情节。

二人均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均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从严惩处。

邓恢林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龚道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邓恢林被判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龚道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邓恢林(左) 龚道安(右)。资料图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大搞权钱交易

梳理邓恢林和龚道安的简历,两人仕途的轨迹多有相同之处。二人年纪相仿,均在湖北政法系统工作多年,后调入北京部委任职,均在2017年年中“空降”直辖市,分别出任渝、沪公安局“一把手”,均在2018年1月晋升副市长,跻身副省级,而后在2020年6月和8月相继在任上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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