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人事 • 正文

受贿超2.34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网络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北京

(原标题: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受贿超2.34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被判死缓

 

刘彦平受审。据央视新闻客户端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延伸阅读:

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大搞权色交易、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67岁的他被指极度腐化、极度扭曲

投机攀附、操弄权术。

被查近半年之后,刘彦平被“双开”,其违纪违法问题也随之披露。

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截图

半年前被查

曾多次出任巡视组组长

1955年8月出生的刘彦平,今年已经67岁。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曾长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后调任公安部。2011年8月,刘彦平出任公安部部长助理 、党委委员。

2013年6月,刘彦平出任公安部副部长,两年之后,2015年5月,刘彦平卸任公安部副部长,随后担任国安部纪委书记,后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资料图

在纪检系统任职期间,刘彦平多次以中央巡视组组长的身份亮相,他在十九届中央巡视中,多次担任第十四巡视组组长。

今年3月12日,官方发布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刘彦平的仕途中,曾与李东生、傅政华、孟宏伟等多位此前落马的“政法虎”共事过。

极度腐化、极度扭曲的他

查出了哪些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关于

Copyright © 2014-2016 经济报道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