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重整投资协议,任元林的新扬子商贸最低只需出资约10亿元即可控制这家300亿市值的上市公司。获得23.36%杉杉股份股权所需的交易总对价32.84亿元中,新扬子商贸作为第一大有限合伙人只需要出资约10.22亿元,新扬船出资的15.33亿元后续可招募其他投资者承接。简单说就是新扬船先“垫付”,后续找到合适的接盘方再退出。 如果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并顺利执行,杉杉股份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任元林。不过,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新扬子商贸等重整投资人实际上是“只吃肉不啃骨头”,即只要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所持的杉杉股份23.36%股权,杉杉集团其他资产则将被剥离丢给东方资产托管处置,对于债权人来说,这是个可以接受的方案吗?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