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财经 国内 专栏 生活 关注 图库 艺术 关于

热评

旗下栏目: 高层 国际 时政 热评

福建莆田一拆迁户申请公开征收信息需缴费12万?当地政府:复制收费,查阅免(2)

热评 | 发布时间:2023-09-01 | 人气: | #评论#
摘要:3182页信息公开收费12余万 当地政府:复制收费 可免费查阅 2023年1月19日、2023年5月22日,陈秀娟的母亲吴女士和陈秀娟,分别向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提交

3182页信息公开收费12余万

当地政府:复制收费 可免费查阅

2023年1月19日、2023年5月22日,陈秀娟的母亲吴女士和陈秀娟,分别向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提交了关于涵港大道(梧萩段)征收(搬迁)项目的信息公开申请,两次申请需求的内容均为:1、补偿安置标准;2、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3、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

2023年2月13日,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向吴女士作出答复称,申请的第1项信息,补偿安置标准,在答复书后附文提供;申请的第2、3项信息可以公开,经检索查询共计3182页纸质材料(A4型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已达到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应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该答复书在后文中载明了缴费账户。

2023年6月12日莆田市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受访者供图

“我没想到答复的信息会有3000多页,还要收费12万元,这么高的收费是给维权制造障碍,我们对此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未获法院支持。”陈秀娟觉得纸质版信息公开收费很高,所以在再次申请时改为了要求提供电子资料,但2023年6月12日,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再次答复书信息处理费的金额依然是12万余元,未载明缴费账户。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人员陈女士对此表示,按规定,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是统一的收费标准。

两次申请信息公开均被开出高额费用,这让陈秀娟纠结了很久,她多次按照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建议,与被申请信息原件所在地的萩芦镇政府联系查阅信息,但沟通后得知,该查阅方式仅限她一人在现场通过抄录的方式记录信息,“不能复印、拍照。”

为了更高效地获取信息,2023年8月24日,陈秀娟致电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希望获取缴费账户。此时距离她收到答复书已经过去2个多月,超出了“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规定时限,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人员对她称,如需获取缴费账户,要重新提起一个“缴费申请”,这让陈秀娟在情感上更难以接受。

对于陈秀娟目前陷入的困难,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人员陈女士表示,“第二份答复给出后,申请人和我们沟通认为费用过高,我们提供了现场查阅的解决方案,这些材料已经准备好了,申请人去现场时我们工作人员也接待了她,她只能抄录不能复印。申请人得知不能复印后,当场未查阅这些材料。”

陈女士称,如果申请人对已有的《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答复书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对于申请人希望可以在查阅时自行拍照、复印,“法律规定上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意见,我们要和法务和上级部门沟通后,才能确定。”

陈秀娟表示,她和家人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


责任编辑:网络
首页 | 资讯 | 财经 | 国内 | 专栏 | 生活 | 关注 | 图库 | 艺术 | 关于 | 名人堂

Copyright © 2014-2016 中国经济报道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67457号

电脑版 | | 移动版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