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审法院认定,因答辩人未尽到全面审查及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上诉人维权亦需要一定成本,一审法院酌定判决答辩人向上诉人支付经济损失5000元,答辩人认可法院酌定赔偿金额。综上,一审认定事实正确,恳请法院驳回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郝予安表示,他的核心诉求是要求银行登报检讨并道歉。他当庭拒绝法院调解,该案二审当庭未宣判。 除了起诉涉事银行西安太华北路支行,郝予安还将涉事银行总行、柏梁社区居委会和经办人李某告上法庭。他认为,涉案被告分别存在违规调用客户信息、社区居委会私自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旁听人士表示,3月27日,原本该案一审开庭,但因郝予安临时修改了诉状,该案延期。 郝予安告诉记者,虽然已经有了多次开庭和回复,但至今他也搞不清楚,那个涉案的银行账户是如何开设出来的,“经办人李某并非社区工作人员,也非银行工作人员,那么此人是谁?这件事背后又有什么问题?” 29日,当地相关部门一官方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为由,已对此事刑事立案调查。郝予安还提到,当地纪检部门告知他,待法院判决后,会进一步调查此事。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舒隆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