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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57亩的“潮汕豪宅”面临强制拆除:曾被实施没收,8年间举行5次听证会

专题 | 发布时间:2025-05-15 | 人气: | #评论#
摘要:来源: 澎湃新闻 北京 涉事的英之园 近日,一则潮汕10亿豪宅将被强拆的消息受到广泛关注,这座名为英之园的豪华庄园占地超57亩,如今却因违法占地面临强制拆除。 占地超57亩的潮汕豪宅
来源: 澎湃新闻 北京 

涉事的“英之园”

近日,一则“潮汕10亿豪宅将被强拆”的消息受到广泛关注,这座名为“英之园”的豪华庄园占地超57亩,如今却因违法占地面临强制拆除。

占地超57亩的“潮汕豪宅”面临强制拆除

公开信息显示,“英之园”位于广东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该建筑系原村民陈英彪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占用社区集体土地建设,占地57.389亩。

据央广网,“英之园”从2013年开始筹备建设,俗称“大观园”,具有典型潮汕建筑风格,采用潮汕地区特有的“驷马拖车”格局。据称耗资约10亿人民币,不过,该金额尚未证实。

“英之园”占地超57亩

今年5月9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一纸强制拆除公告,揭开了“英之园”违建事件的最新进展。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公告显示,因擅自在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洋坊占用该社区集体土地建设“英之园”一案,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对陈英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汕自然资监(潮阳)〔2024〕第1号】 ,其中责令陈英彪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限期45日内,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的情况下非法占用的54.561亩集体工业用地上建成的老式厝五座(建筑面积合计7345.84平方米)、楼房六座(建筑面积合计2495.4平方米)、东北角近围墙一座楼房的大部分(建筑面积396.11平方米)、凉亭西面的一部分(建筑面积18.47平方米)及大门(面积40.9平方米)、大门一面的围墙(面积52.7平方米),并清理现场,同时并处罚款,陈英彪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现本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已届满。

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陈英彪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完毕并清理现场。如陈英彪逾期未拆除完毕的,本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5月14日,澎湃新闻联系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回应,最新的进展潮阳区政府已于5月9日发布公告,后续执行拆除的实施主体是潮阳区政府。

8年举行5次听证会

围绕“英之园”的纠纷其实已持续多年。

澎湃新闻查阅公开信息获悉,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在过去的8年间,先后举行了至少5次听证会,这些听证会均围绕陈英彪展开。

最早是在2017年的12月,因陈某彪申请,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随后又于2018年9月、2019年4月、2020年4月、2024年3月召开。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于2024年3月发布的听证公告显示,因陈英彪涉嫌破坏耕地和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行政处罚一案,陈英彪就我分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汕自然资监听告(潮阳)[2024]第1号)提出听证申请。依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粤府令第294号)的规定,兹定于2024年3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发布通告

此外,在2020年9月15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曾发布公告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4月29日,该分局依法对位于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占地建设“英之园”面积57.389亩、建筑面积10321.61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实施没收。

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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