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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京东不能卖药了?新规征求意见稿惹争议,业内:实体药店更需要公平

商业 | 发布时间:2022-06-23 | 人气: | #评论#
摘要:来源: 时代财经 广东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张婉莹 互联网医药销售模式或将迎来调整。 6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召开《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部门座谈会,当面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
来源: 时代财经 广东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张婉莹

互联网医药销售模式或将迎来调整。

6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召开《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部门座谈会,当面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沟通交流。1个多月前,5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9日,上述《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反馈工作结束。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第三方平台拟不得直接参与网络药品销售的相关监管内容备受关注。在“药品经营”规定中,《征求意见稿》从药品网络销售的备案、质量管理、资质审核监督三方面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义务进行了规定,其中提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但并未对“直接参与”进行界定。

“这是意见稿,不是最终稿。关于第三方平台禁售这一条款存在理解争议。而此次法规征求意见范围比较广,总局会全面考虑民意,应该不会存在完全一刀切的方式。”一不具名的行业资深人士告诉时代财经。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2017年,国务院陆续取消持续12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的审批制度,医药电商行业不断发展。尤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进一步推动了居民对线上医疗需求的增长,叠加“双通道”等政策的落地,我国医药电商行业规模迅速扩大。

据商务部《2020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0年,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达1778亿元,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4%。其中,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708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39.8%。

有分析指出,上述《征求意见稿》关于“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规定可以遏制平台“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局面,延续了对药品网络零售日益趋严的监管态度。

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晁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第三方平台既做平台又同时自营,能够掌握依靠平台进行销售的药店的数据,占据了竞争中的先发优势,导致药品行业的不公平竞争,威胁实体药店的生存空间,“这是广大实体药品零售企业一直呼吁解决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较好地体现了公平竞争原则”。

“实体药店不怕竞争,但更需要公平。第三方平台不能利用技术和资本来内卷这个行业,这种方式是很破坏商业生态的。”上述不具名的行业资深人士对时代财经表示。

受该政策信息影响,6月22日,头部互联网医药电商平台阿里健康(00241.HK)和京东健康(06618.HK)股价双双下挫,两者的跌幅均达到14%左右。与之对应的是,以老百姓(603883.SH)和大参林(603233.SH)为代表的线下药店板块集体爆发,多股盘中涨停。

互联网巨头入局,面临监管压力

六月初夏,医药零售市场再起波澜。这一次的主角不是代表产业资本的上市连锁药店,而是互联网出身的美团。

据天津天保控股官网6月6日披露,经多轮谈判,天保控股所属航空物流发展公司与美团正式完成自营大药房项目合同签约,美团自营大药房项目落户天津保税区的天津航空口岸大通关基地。该自营大药房项目将租用大通关基地1万平方米厂房并进行智能化改造,投入运营后将全面承接北方医药电商零售业务。项目计划6月上旬完成场地改造,后续将正式开仓运营。

就在约1个月前的5月11日,天眼查显示,美团在天津注册成立了天津美团大药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药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和医疗器械销售等。

这是美团近两年来布局医药零售的一个缩影。2021年5月,美团设立了广东美团大药房,并上架运营美团B2C自营药店“美团旗舰大药房”APP,通过自身渠道(非第三方药店企业)向公众销售药品和提供药事服务。

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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