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了解到,2025年,留神峪煤矿曾因查处隐蔽工作面而被罚款,但处罚并未形成有效震慑,企业仍继续违法生产。不仅如此,在煤矿长期高强度违法生产过程中,相关监管机构派驻企业的安全监管专员并未有效发挥作用。 涉事的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 涉事企业究竟是一家怎样的企业,生产及安全保障能力如何? 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为民营控股企业,所属企业主体为山西通洲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矿为山西省2009年批复的兼并重组整合煤矿,煤矿生产能力120万吨/年,矿井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现开采的2#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开采的9+10#煤层为自燃煤层,均具有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山西省煤矿按安全保障程度从高到低确定为A、B、C、D四类。今年1月,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煤矿分类名单的通知显示,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为B类煤矿,即“安全保障程度一般”的煤矿。 2024年4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全国灾害严重生产煤矿名单。该名单包括全国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生产煤矿,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在列。 近5年来,留神峪煤矿被监管方处罚至少5次,既有架空乘人装置急停保护失效等安全问题,也有工人未穿戴带反光标识的工作服等“三违”等问题。 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留神峪煤矿为追求利益屡罚不改,企业管理层对安全存侥幸心理。涉事企业未认真吸取教训,未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整治工作,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业内人士建议,通过约谈曝光、责任倒查、依纪移送等手段督促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管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有未按规定携带标识卡下井、安装定位分站,以及违规篡改、过滤系统数据等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将较真碰硬开展事故调查,查清查透事故原因,查清查透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惩处。目前,企业实际控制人、负责人已被依法采取控制措施。(记者赵东辉、王劲玉、叶昊鸣、王菲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