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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评大师的机构”,也被撤了(3)

专题 | 发布时间:2026-08-06 | 人气: | #评论#
摘要:不同领域的从业者今后如何进行荣誉评定,确实是多个行业协会探讨的话题。某中字头协会秘书长孙明(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前,该协会组织

不同领域的从业者今后如何进行荣誉评定,确实是多个行业协会探讨的话题。某“中字头”协会秘书长孙明(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前,该协会组织“大师”评比活动时,只有全国行业大赛的“冠军”才可以评为“大师”,在这种赛事中,要求现场实操,还要有照片等留档案,没法作弊。“今年自查自纠后,我们撤销了‘大师’称号。但相关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没有变化,他们以前获得的冠军称号也不会因此取消。”

至于今后还会不会恢复“大师”称号,孙明认为,还要看相关政策是否会调整。“对取得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中的佼佼者进行相关荣誉表彰,有激励和示范意义,关键是对相关荣誉的评审和认定要进一步规范。我们协会正在修订行业标准,新的标准或许最近2个月内就会制定出来,届时过去选出的‘大师’等人员将会有什么样的称号,就会有答案。”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秘书处一位工作人员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关于今后该怎样对业内从业者进行荣誉评定与分类问题,“要根据民政部(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们是按照民政部(等部门)的规定来做的”。

“《办法》并不是不允许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而是要求更规范。”邓国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办法》第七条规定,社会组织设立、调整的评比表彰项目,名称应当与评选内容相符合,评选范围与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不与已有项目重复;奖项、规模、周期设置等科学合理,原则上每个社会组织只能设立一个评比表彰项目,一般每5年开展一次;评选条件严格、程序规范、方法科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等要求。

邓国胜认为,虽然现在多个协会取消了“大师”的称号,但今后只要符合《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过申请和审批,社会组织仍可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记者:周群峰


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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